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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第19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  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  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  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  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  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  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  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擦干。

        替他擦拭头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一丝不苟地束进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6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6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6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6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6小鸡啊6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6小凤,只是因为6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度出名,瓶颈突破后,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6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6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6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6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6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6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6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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