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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虚情假意


掌柜的对艾怜鞠了一躬,  然后很有眼色地拉开了凳子,  又拿出白布巾擦了擦,  然后恭敬地请她就座。

        陈世美见她按他的要求装扮了,  很是满意她的乖顺,夸奖道:“夫人真是国色天香。”

        这个词用的也太、太让人尴尬了,  从小被人用漂亮、好看、有气质、美女等词汇夸赞长大的她,  还头一次被人用“国色天香”这个词来形容,她脑子里马上浮现出了艳丽的富贵牡丹图、以及想象中的杨贵妃和唐朝宫廷里的那种雍容华贵之美。果然,  词汇不一样,美的档次和境界也不同,艾怜有了种自己成为绝世美人的感觉。

        古代文人还是蛮浪漫的,  她也了一眼陈世美,  见他用青玉冠束,身上的青色锦衣样式虽简单,  却在细节处尽显低调的奢华,整个人显得俊雅谦和,看上去真像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  只是,  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疤痕,让她勾起了不好的回忆,对他的厌恶感又开始上来了。

        他是个惯会装的人,  自己现在他的掌控下,  还不知道他要如何处置自己,  为了少受些罪,  为了麻痹他,为了能有机会逃离他,艾怜少不得要与他虚情假意地做戏了,便柔声地回夸他:“官人也是玉树临风。”

        她的这句“官人”,大大取悦了陈世美。她这段日子的所作所为让他很是恼怒,前天晚上与她的对话也让他很是不快,本来他是想严酷冷漠地对待她,从精神上折磨她,以此惩罚她的不守本分,让她知道冒犯自己的下场,没想到刚才一见她,就情不自禁地心生欢喜,对她那么的和颜悦色。没想到的是,竟然得到了她的一句温柔的夸奖,而不是以往的对他的一脸不屑和不耐烦。

        陈世美看着眼前的潘氏,觉得她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捉摸了,现在的她就像是一只猫,很是任性,我行我素,根本就不听从他这个丈夫的摆布,在乖顺、冷艳和忤逆中,毫无征兆地任意转换着性子,上一刻柔情似水,转眼间就露出尖利的牙齿和爪子,把他的心抓挠得到处是伤口,有时冷艳的让他接近不得,却又在他意想不到的时候,乖顺安静地任由他捋毛。现在的她性情莫测,给他一种神秘感,和几年前端庄温婉的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艾怜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喝了,然后又拿筷子夹了一块凉拌得脆生生的芹菜吃了,然后又夹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皮薄馅大的小包子咬了一口,胃口很好地埋头开始吃起来。

        陈世美默默地喝着粥,同时暗暗地观察着她。以前的她吃饭时都是先伺候他,给他盛饭、拿筷子,把他爱吃的东西先夹给他,等他动筷子了,她才肯跟着吃,哪里像现在这样不管不顾,只顾自己吃得欢。

        一个人的性子怎么能变得如此之大?难道真的是狐狸精附体了?

        掌柜的惯会钻营,见他们两个吃得差不多了,便大着胆子请求:“大人,您和夫人驾临,令小店蓬荜生辉!能接待状元郎出身的相爷,草民真是三生有幸、祖坟都跟着冒青烟,小人斗胆恳请大人为小店题个字或是写句诗,这样小店就能闻名天下了,我们全家祝愿您和夫人恩恩爱爱、白头偕老。”说完朝他们跪了下来。

        陈世美原本是不轻易在外面写字的,不过后来心里一动,再加上认为掌柜的最后一句祝福的话是个好彩头,便爽快地说:“拿纸笔来。”

        然后命令艾怜:“请夫人磨墨。”

        等掌柜的拿来笔墨纸砚,艾怜耐着性子一圈一圈地磨起墨来,她的纤纤玉手拿着黑色的墨锭,荷叶边的袖口露出一段白皙的皓腕,让人看了赏心悦目。陈世美拿起笔写了“同福客栈”  几个大字,然后贴身的侍从过来从一个锦囊里掏出他的印章盖了上去。

        掌柜的双手接过来,然后和店里的伙计一齐给陈世美磕头谢恩:“大人,你的字千金难得,我们全家一定把大人的墨宝当做传家宝世代传下去。”

        想不到陈世美还是一座金山,艾怜现在缺的就是跑路的银子,她急忙要求道:“我磨了这许久的墨,不能白干活,给我也写几张字。”

        陈世美宠溺地笑道:“我书房里有的是,你想要随时可以去拿。”

        他的书房除了驸马府里有一个,再就是京城外庄子上的那个,哪一个都不是艾怜想去的,“我现在就要,我再给你磨墨,你快写嘛。”她好声好气地哄着他,拿起墨锭又一圈一圈磨了起来。

        鉴于她难得这么主动地伺候自己,又是撒着娇地恳求自己,陈世美心情愉悦,略一沉思后写了诗给她,之后,不管她再怎样耍赖相求,都不肯再动笔。

        真是个小气的男人,艾怜撅着嘴催促他的贴身侍从:“把大人的印章拿出来。”

        侍从见陈世美没反应,便当他默认了,恭恭敬敬地把锦囊打开,再一次掏出了印章盖在了纸上。

        艾怜拿起来纸张吹着气,等墨迹干透了,小心翼翼地折叠好,装在了她身边的包裹里。

        见她把自己的字当宝贝一样收藏,即使心知肚明她是为了这张字的价值,但陈世美心情还是很好的。等她忙完了这一切,试探说:“夫人的字也是极好的,好久不见你动笔了,你也写几个字让为夫看看如何?”

        艾怜拒绝了,冷傲地说:“不写,我的墨宝也是不轻易示人的。”

        陈世美笑了一笑,骗她道:“你写一张让我瞧瞧,如果让我高兴了,我可以把我的印章盖上去,这样你写的字同样值钱。”

        “真的吗?”艾怜眼睛一亮,马上听话地拿起笔,工工整整地写了句:“身世依然是落花”。

        陈世美拿过来细看,一笔一划,都是熟悉的笔迹,她是恩师的女儿,又曾是最亲密的枕边人,她的笔体早已印刻在了心里。她就是她,变的只是性情,难道女人受到被男人遗弃的打击,真的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吗?

        只要她还是那个潘氏,陈世美还是有信心把她的心再挽回来的,他拿起印章亲自在艾怜的字上落了印,然后学她的样子把纸张折叠好,掖进了自己的袖子里,见时间不早了,催促说:“启程吧,我要赶着去知府衙门。”

        艾怜气坏了:“你干嘛要把我的字揣走?还给我!”说完就去抢。

        陈世美把装有字的袖子背在身后,另一只手臂环住她的腰拦着,“夫人,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又凑近她低语:“你若想要,到了晚上我再给你。”

        特么的,敢调戏姑奶奶!艾怜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推开他,坐直了身体。

        很快在侍卫们的簇拥下,陈世美和艾怜出了客栈。车夫把小板凳放好,艾怜踩着凳子,手臂被陈世美扶着,进了马车,随后陈世美也跟着进来了,他坐在马车里,隔着车帘子下命令:“让秦永去前面开路,丁奎一断后!”

        门口的侍卫答应了一声,然后去找秦永和丁大官人传达命令去了。

        艾怜大吃一惊,秦永?他是被抓回来了还是自己回来的?这个傻瓜,为什么就不躲开?

        陈世美转头看见艾怜那吃惊和忧心的表情,不由搓火,沉声问道:“怎么?你想见他?”

        艾怜回过神来,看着陈世美瞬间阴冷的脸,还有他额头上醒目的伤痕,顿时警觉起来,便急忙转移话题:“孩子们还好么?瑛哥长多高了?冬妹有没有想我?”

        听她提起孩子们,陈世美的脸色缓了下来:“瑛哥比我的书案高出半个头了,冬妹也很好,每日在家里研读《女戒》。他们是你生的孩子,当然想你想得紧。”

        听说冬妹在读《女戒》,艾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那么小的女孩子就要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这辈子活得一定会很憋屈,但陈世美是她的父亲,他认可这样的教育,她当然无能为力。

        她闷闷不乐地对他说:“女孩子也就在出嫁前还能享受几年父母的宠爱,嫁了人后就身不由己,幸福还是不幸,就只能看命了。她在你身边的这几年,你可要好好地珍惜她。”

        陈世美当然不会告诉她他把冬妹禁足的事,想到她越来越出格的言行举止,便训了她一句:“冬妹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研读《女戒》,你是她娘,却行为不端,举止轻浮,多亏孩子们没交给你养着。”

        艾怜听了觉得刺耳,不满地白了他一眼,被他看个正着。“你这什么表情,这是对丈夫的态度吗?”虽然话里有对她不满的意思,但看得出来他并没有为她给的白眼生气。

        艾怜看着面前的陈世美,心里忽然有种感觉,她隐隐觉得他是真的有些喜欢自己的。她把他的头砸出了那么大的伤,他都没追究,带人捉拿她和秦永,虽说是没捉到,但不也应该表现得很是愤怒吗?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惩罚她,仍对她很是纵容,难道他对潘氏还真是真爱?

        怎么可能,这种渣男,永远都是爱自己。在没有外力威胁的情况下,可以谈谈情说说爱宠溺宠溺喜欢的女人,一旦危险来临,什么爱情、亲情、友情通通都可以作为挡箭牌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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