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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避子(感谢书友“特能省”万赏加更)


  宁苇霜有好几天不见金雁尘了,姚义要“爷爷”,吵得她没办法,她便带孩子来了石屋岭。
  一边说着故事,一边等山岭那头的人。
  从前听山里来的姐妹说起,寻常农家夫妇过日子,约摸就是这么个情形。
  她其实挺喜欢小义儿这般不懂事地三五不时闹一闹。
  旁的人都说她悉心,待姚义如亲子。时日久了自然是亲的,只是一开始并不这样。
  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惹不起这个孩子,会刻意讨好他;后来发现他能带给自己的好处;是这两年里才有了情。
  被作为礼物送到金雁尘身边的女人很多,姿色才情犹在她之上的也不是没有,只有她留下来了。
  仅仅是留下来了。
  金雁尘仍防着她。
  时日一长,她心倦怠,渐渐地对任务没那么上心,对宁筠风的威胁也是不大听得进耳,送回建康的信报能敷衍则敷衍。
  譬如金雁尘不许她越过这道山岭,她本该想方设法找出其中的秘密;如今,她当真一点窥看的心思也无。
  夏昼长,太阳西斜后,还有好长一个黄昏。
  倚山夕阳沉下去大半轮了,金雁尘才出现在山道上。
  身侧拖着一道长长的影子。
  小义儿欢声叫,快跑着迎上去。
  宁苇霜记着金雁尘对她的警告,没有跨过那道线去,含笑看着倦容里带笑的男子以一臂轻松擎了胖嘟嘟的小童,迈着大步从洒满夕照的山道上走来。
  身被红光,高大又英俊。
  像自落日晚霞里来。
  近些,她看清他脖颈上腻着的汗渍。攥着袖中锦帕,往前迈了一步,又停下。
  ——她该认清自己的身份。
  这里不是书里说的田园隐地,她不是他的妻,他也不是那个踩着夕阳,荷锄归来的丈夫。
  “这几天很乖,睡觉很好,也肯吃饭。”
  她能说的,金雁尘愿意听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学了一个字,会写‘石’字了。”
  “……就是一整天见不到你,到了晚上会吵嚷,小孩子也不懂许多道理——”
  后面的话她没说了,金雁尘接了过去,“我知道了。”
  这天晚上金雁尘便没走。
  穿心把熟睡的小义儿抱进屋以后,她走过去,从后面抱住金雁尘的腰。
  出门前她在小衣上熏了香,刚吃饭出了薄汗,淡淡的花草馨香就溢了出来。
  许是灯影太乱,许是墙根的跫虫叫得太孤单,又许是这一个拥抱太过温柔。
  ……
  幄里娇声歇五更,残蟾犹照半窗明。
  宁苇霜睁眼,看见薄纱帐外透进来的天光,亮白一片,也不晓得是几时了。
  浑身酸软如被车轮碾过,腰肢欲折。
  明知道小义儿一会可能要找自己,她却仍一动不想动。
  金雁尘很不对劲。
  他素来也不怎么怜惜她,有时折腾狠了,她第二天也会下不来床。
  但少。
  都不如昨夜甚。
  玉躯一片薄绡裹,低头可见雪脯上红痕,腰腿肌肤更是碰不得,全是掐狠过后留下的青紫印。
  她回想起昨夜床笫纠缠时那双亮在黑夜里如曜石般的眼,仿佛野兽。
  是受了伤的野兽。
  洛阳……大概又有什么消息来了。
  宁苇霜支着酸疼的身子坐起来,体力不支,摔回去。
  一有动静,外面的人就听见了。
  谭千秋例行端了大碗汤药进门,看着她全喝下去,才离开。
  宁苇霜忽觉心头苦涩,以为他心情糟糕至此,兴许会将这种小事忘了。
  然而并没有。
  他从来没想过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兴许,只是不想要她的孩子。
  ***
  江南七月天。
  无数翠烟生碧荇,有时白鸟浴红荷。
  “多谢了,大将军。”
  穆典可挽辔走在莲叶接天的翡绿湖岸上,尽头处停下,朝前来相送的方显拱了拱手。
  方显仍是那副不高兴的样子——只要穆典可在说话,他就很难得高兴起来,“听不出一点衷心的谢意,还是别说了。”
  “真是别扭!”
  穆典可撇嘴道:“岂不知佛象以佛眼观,一个人目所见,耳所闻,皆内心之具现,可见得你这个人平时待人也没什么诚意。”
  “呵——”方显冷笑。
  他久战有了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辩不过穆典可,遂不理她这茬,
  “你说是就是了?”
  原以为又要遭她针锋相对一顿挖苦,结果穆典可只是笑了笑,就不说话了。
  显得像让着他一样。
  方显更不痛快了。
  “总之你肯帮忙,我很感激。”
  穆典可手执鞍辔,轻一借力,燕子斜翔似翻身上马,抱拳朝方显行了个江湖礼,
  “山高水长,后会有期。大将军,别过了!”
  一抖缰绳,马蹄声得得,踩着绕岸绿杨高柳上的乱蝉嘶鸣,轻快驰走。
  穆子衿在黄土道尽头等着,见穆典可来,调转马头,一蓝一白两袭显眼的衫子扬着风,追云逐日地去了。
  江湖广阔,鞍马肆意。
  方显心头蹦出这么一句话,油生羡慕之情。
  说来也是奇怪,遇着穆典可,它十回有九回得憋一肚子气,偏还很愿意同她说一说话。
  大约穆典可说话难听但总有道理。
  身为当朝大将军,又得着方容的庇护,还真没个人敢当面这样怼他。
  “送走了?”容翊刚喂完鱼,端了食钵往回走,笑容不浓不淡,还是如往常林间散淡风的模样。
  饶是方显与他少时相识,也不辨他此刻心绪是好是坏。
  “走了!让我向你转呈谢意。”
  说到这里,方显就又来气。
  穆典可一介白身,还在戴罪受教中,容翊却是当朝左相。怎反过来显得她高高在上一样,连表谢都不是亲见,只托他口头转达一下。
  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固然她长得有几分像青芜姐姐,也固然因为最近闹出的宁鹤年和孝昌候府相继行刺的事情让阿翊有些伤感,可她这般地严防密守地拒不相见,是把阿翊看成什么人了?
  “真是小人之心!”他气愤说道,又接一句,“不知感恩!”
  容翊笑了笑,全没当回事,“我本也无意追究宁鹤年,顺水人情罢了。无需她谢。”
  “为什么?”方显迷惑了。
  容翊愿意高抬贵手,放宁鹤年生路是一回事,可要说他一开始就没动过追究的心思,这也太奇怪了。
  宁鹤年受苏家挑唆,牢中行刺阿翊,虽说是为着当年青芜姐姐的事,情有可原,到底用心险恶。
  那可是“雨后丁香”啊,密如蝗钉,还剧毒。
  若非阿翊心思敏锐,及早洞察,早就成了具腐烂恶臭的尸身。
  他居然也能不在意。
  “大约…”容翊看着中庭飘落叶的梧桐,语意稍顿了下,叹息,“…故人越来越少的缘故吧。”
  阿显到底是少年人心性。
  穆典可就不会问出这种话,她在托方显转交给自己的信里写道:
  她这次去了长安,见到阔别多年的旧景与旧人,生出许多感慨。
  从前卖鱼粉的大婶变成了阿婆,还在卖鱼粉。
  摊边卧着一只颈上有癞疤的狗,还是从前的那只。
  只不过健壮的癞疤狗变了垂垂老矣的病犬,见了她居然还能认出来,会对她摇尾巴。
  小时候她叫那狗追赶过,只觉它凶恶,现在见到,却觉无比亲切。
  想到从前时候,金家的一众表兄表姐们爱吃鱼粉,常结伴来买。等待空暇里,大家围着小摊说笑,那狗就蹲在一边,龇牙流涎地看着她啃肉馅儿饼。
  她再也见不着她的表兄和表姐们了,可是看见卖鱼粉的阿婆,看见那只癞疤狗,心里还是会觉得很暖和。有种仿佛他们还活着的错觉。
  人生实苦实孤单,旧的人总在去,新的人又进不来。
  如果还能有什么人和事,能带给孤独的逆旅之人一点怀想和慰藉,不管好的坏的,不都有其存在之意义吗?
  他当时就笑了。
  一个心机如斯重的姑娘,有一天还学会了花言巧语,想想真是怪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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