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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泣血的金丝雀


武松走了,离开了这个家。

        临走之前,他深深地望了一眼地上的潘金莲,她躲在武大身后,毫不掩饰得意与骄傲。

        这是一场完完全全的落败,他不是输给了这个女人,而是输了自已内心的欲望。掐死她的那一瞬间,他内心的欲望如洪水猛兽而来,肮脏的,再也无法压抑的。

        他不言语,大步出门去。

        武大追出来喊道:“二哥,你要往哪里去?”

        武松不回头,径直迈向风雪之中:“哥哥不要问,说起来装你的幌子,只由我自去便了。”1

        武大哪里还敢细问,只得止住了脚步,看着风雪之中武松离去的背影,叹息不已,这个家,算是完了!

        自那天起,武松便从紫石巷东街搬走了,武大郎照旧做炊饼,每日活得浑浑噩噩,那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弟弟武松不说,娘子潘金莲也不说,他就像一个外人,什么也不知道。

        武大心中有苦说不出,去西门府上送了几次炊饼,便和后厨里管事的来旺相熟了,起先是喝茶闲聊,有次武大来时碰巧来旺和几个下人喝酒,便也招呼武大一起喝两杯。

        武大自打出生后,便遭受世人白眼,孤僻成性,向来独来独往,就连酒肉朋友也没一个,管家来旺如此热情,让他颇有些受宠若惊。加之近日家宅不宁,心中本就十分苦闷,便也坐下来喝了几盅。

        武大不喝还好,一喝起来,便如那老牛饮水一般,一口气灌了几大坛子酒。来旺几个见了,直夸武大郎海量,是个能喝的,有英雄气概。武大听了,心中十分痛快的,越发来劲了。因而这几日,他常常醉倒在西门府。那来旺也是个精细人,武大喝醉了,每每都是他亲自送来。

        这日,来旺又亲自来送武大归家了,正值汤嫂一人在店中准备明日要卖的炊饼和馒头。

        汤嫂见了武大又是醉醺醺,忙扶过来,让他趴在桌子上,关切地问道:“武大哥怎又喝醉了?”说话间,又给来旺倒了一盏热茶。

        那武大虽是个矮子,却吃的胖,活像个石墩子,死沉死沉的,来旺将他扶回来,热得来旺满头大汗,坐下来喘着粗气。他接过茶,仰头全喝了,向汤嫂道了声谢。一双贼眼止不住往里面瞧,笑问道:“武大的娘子呢?怎么回回都瞧不见她?”

        汤嫂“哎唷”了一声,眼中颇有几分不以为然,“潘大娘子可是个金贵人,哪里做俺这等粗活,每日不是躲在楼上,就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门去,也不知道弄啥咧。”

        来旺笑道:“怎么也不见武都头?”

        汤嫂又“哎唷”了一声,瞧四处无人,这才低声对那来旺说道:“听说,前儿个那潘娘子勾引叔叔不成,武都头一气之下走了,不在这地儿住了。”

        那来旺眼中闪过一丝光芒,“此话当真?”

        汤嫂使了个眼色,神色飞扬地说道:“如何不当真!听说武大那日正撞见那婆娘勾引武都头,衣衫都脱|光了!武大气得要死,要休这婆娘咧!只是那婆娘有几分姿色,身段又好,武大有些舍不得咧。”

        来旺听了这话,也嘿嘿一笑:“我老听人说武大讨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却一次都没见过,端地长的如何?”

        那汤嫂嗤的一笑,白眼道:“她就是一个妖精转世,天天打扮的如同一个骚狐狸样儿!”

        来旺听了这话,料定这妇人定极有姿色,他正欲从怀中拿出什么东西交与汤嫂,不料背后却突然出现了一个小丫头子,脆生生地说道:“汤嫂,俺娘要喝宵夜,你给下碗素面来,加些香葱芫荽,再飘个鸡蛋。”

        这小丫头子正是春梅,她忽然出现让汤嫂吓了一跳,回头骂了一句:“恁这个猫儿,怎地走路这么没声没息。”

        那来旺见了,也自顾自地走了。

        春梅端着那碗面上楼了,将汤嫂在背后和人嚼舌根的话告诉了潘金莲。

        春梅不忿道:“娘,俺瞧着汤嫂不是个省事的,要不把她换了?”

        大雄正看账本子,“那人是谁?”

        春梅回想了一会,说道:“我正待要瞧他时,他就起身走了,不过我瞧着身影不像是这紫石巷上的人。”

        大雄抬起头,沉吟了一会,说道:“那汤嫂虽是个多嘴的,但她手脚麻利,能帮武大不少忙。反正咱们也快走了,不用管她了。”

        春梅听了这话,一脸诧异,忙问道:“娘,咱去哪啊?”

        大雄笑道:“我想好了,咱们娘俩去杭州!”

        春梅听了眼睛亮闪闪,她到底是小孩心性,爱出门玩耍,因而欢天喜地地拍手说道:“我只听人说杭州多么多么繁华,从来没去过呢。”但她转念一想,去往杭州路途遥远,娘与自己只是两个弱女子,怕又遇上拍花子拐了去,有几分胆怯道:“娘,咱非得走吗?”

        其实在她心中,娘过的日子已是极好的了,手中有门面铺子,又少不了吃穿用度,武大虽是长相猥琐,但旁人一看就知他事事都听潘金莲的,加上叔叔武松又在县里做都头,旁人哪里还敢招惹她?她十分不理解,为何娘要放弃眼下稳定的生活,想方设法地离开呢?

        大雄闻言,放下手中的账本,抬头笑了笑:“春梅,你觉得这世上什么东西是最重要的?”

        春梅茫然地想了想,说道:“银子?”

        “你想用银子做什么?”

        “有了银子,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就再也不用看人的眼色了。”春梅一本正经地握拳道,说到这,她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娘这几日忙着就是为了这件事!

        自从和武松撕破脸皮后,大雄便也不管馒头铺子的买卖了,只是交给武大和汤嫂打理,让春梅跟着自己学算账。馒头铺子生意趋于稳定,但每日所赚银两有限。大雄心中筹划,若是自己要带着春梅离开清河县去往杭州,眼下最合适的方法就是在清河县寻找来往杭州的买卖,自己想方设法盘下来,这样既有可靠的伙计,到了人生地不熟的杭州后也有正经营生。

        因而这几日大雄一直在寻找清河县里和杭州有往来的营生,这一番打听下来,倒是有额外的收获。清河县虽小,但占着黄河与京杭大运河的便利,人口流动多,往来商贸很是发达,有许多类似武大郎卖炊饼的小营生,但奈何规模小,不成气候,而且最大的问题,便是缺钱。但无论是当铺、还是民间私底下放高利贷的,利率都太高,因而小商贩们都不愿意去借钱扩大生产。

        此时,大雄手中已经攒下了一些小钱,便动了心思,主动和人去说,她出资扩大生产,不要利子钱,若是赚了,她拿五成,若亏了,此事作罢,角色类似后世的“天使投资人”。

        清河县里做生意的买卖人听了,知她是个女流之辈,都哈哈大笑,说她是个夯货。但自古以来,向来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有极个别的小商贩听了这话,动了心思,主动和潘金莲合作,这其中有贩酒的冯五哥和卖吊炉烧鸡的朱三儿。这两个都是做小本买卖的,每日起早贪黑,极为辛苦,却不得其道,赚不到几个钱,又见原来挑担子的武大如今开了一家馒头铺子,很是羡慕。

        因此,二人就怀着试试看的心思去和潘金莲聊了聊,若是不成,就只当是个笑话。大雄前世虽然是个天天只会打游戏的废宅,但好歹是个天天上网冲浪的现代人,商业头脑和这古人不可同日而语,嘴里一套一套的,愣是把这俩人给镇住了。

        大雄给那贩酒的冯五哥提的建议是既然专做一款酒劲大的酒,售价比普通的酒要高两三成,只在往来官道、外地人聚集的脚店售卖,只消说说“清河县特产”,将这名气打出来,也就不愁销路了。

        至于那卖吊炉烧鸡的朱三儿,大雄给出的主意便让他每日只做二十只最肥美、最美味的吊炉烧鸡,售完便不再卖了,每日自挑担去县中人最多的地方吆喝,不消十日,便有人排队来买烧鸡,届时再一点点地增加每日售卖的烧鸡数量。

        冯五哥和朱三儿已听呆了,他们只知埋头干活的,哪里知道这其中还有这些手段。当下按照潘金莲所言,果真大获成功,大雄从中也小赚两笔,虽不甚多,却将这名头打了出去。因而,更有许多人找上门来,大雄从中又挑选了几个“潜力股”,投资、改善经营,果又小赚了几番,她这“善财娘子”的名声也渐渐打了出去,人都说她是个“聚宝盆”呢!

        古代经商,要么靠着官府,要么靠着祖传家业,而大雄一介无依无靠的女流,倒是凭借着自己的一番头脑慢慢拼出一片天地。

        春梅跟着大雄,耳濡目染,心中极为敬佩,在她看来,银钱是一等一的要紧事。

        大雄听闻她这番话,却笑了笑,并不言语。春梅小丫头子,跟了她许多日子,一门心思想赚钱。

        “娘,我说得不对吗?”春梅好奇地问。

        大雄:“你说的也对,但是对于我来说,银钱是手段,并非目的。这世上有比银钱更重要的东西。”

        春梅十分好奇:“比银钱还重要?娘,那是甚么?”

        “自由。”大雄抚摸着那只金簪,神色温柔地说道,“春梅,在我的老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便是‘自由’。”

        大雄自转生成为古代的女人,才意识到自由于她而言到底有多重要。没有自由飞翔过的鸟儿对蓝天是恐惧的,即使你打开了羊圈的门,顺从懦弱的羊群也只会害怕地往后退。而她不一样,

        她不想成为谁的附庸,谁的妻子,被禁锢在内宅那一小片天地。她呼吸过自由的空气,即使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也要成为一个自由的人,她永不做那被囚禁在笼中的金丝雀。

        春梅一脸茫然,十分不理解,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自由?难道这二者比生命还重要吗?为什么娘说的话,她一点都不理解,“娘,你是想和男人一样活吗?”像男人一样,不用裹小脚,可以畅快地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大雄闻言一怔,笑了笑,“你可以这么想。”

        春梅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她其实很想和娘一样,缠成小小的三寸金莲,那才好看,才讨男人的欢心。可既然娘说她要和男人一样,男人不用缠小脚,那自己也不要缠脚了。

        大雄不断摩挲着那一支金簪,那天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他赤红的双眸,紧紧扼住自己的脖颈,眼中的疯狂似要将她吞没。在她内心的深处,也曾想要屈服在他的膝下,顺从地当一只乖巧、美丽的金丝雀,关在由恐惧和情爱铸成的牢笼。

        但可有人听到,笼中的金丝雀正在用生命歌唱它对自由的向往。

        即使被斩断了双脚,即使被折断了翅膀,即使喉咙已经泣血,它依旧高声歌唱。

        直至生命的最后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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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引自《金瓶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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