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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猪头和人头 下


李初一粗略的看了一眼现,这时候虽然没有后世调料品那么丰富,但是基本上像盐、酱、醋等都有了,勉强凑合着能用。

        等朱老六那群人把厨房稍微干净点,李初一才开始下手,先将两个猪头洗净后劈开,割除耳圈、眼角、淋巴结块、鼻肉软骨及杂物,然后把切开的猪头放入清水中浸泡一会捞出来。

        当然这个时候猪头还不能开始做,在这之前还先要除去猪肉自身的腥臊味,这个时候得猪因为饲养和没有阉割过的缘故,相比于后世的猪肉腥臊味更重。

        后世除味的方法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多放其他得调味品压住这股味道,但是这样做也掩盖了猪肉自身肉味,李初一不打算用这样的方法去除猪肉上的腥臊味,他知道另一种除味的方法,既能保持肉香,又能除去异味。

        李初一让朱老六找一口大锅,装满冷水。将浸泡后得猪肉放入锅内开始煮,煮的时候火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火太大肉容易煮烂,太小了没作用。

        然后趁此机会李初一把葱姜蒜切好,分成两份,其中一份切碎放入碗中待用,只是这个时候没有辣椒,让李初一大感可惜,无奈李初一只得选择用茱萸代替。

        把碾成碎末的茱萸、花椒放入碗中,再在碗中加入半碗开水,一直等水放凉,然后再倒入大半碗醋,之后再把切好的葱姜蒜的碎末放入其中均匀搅拌。

        半个时辰后,看着整锅水泛红色的血水,上面浮着一层杂质,闻起来奇臭无比的时候,李初一觉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李初一将水倒掉,用温水冲洗猪头肉,并用手来回揉搓猪头肉,反复几次,猪头肉的腥臊味才算完全去除,这种除味的方法叫除水法,也是后世李初一的姑父教给他的。

        旁边一群人看着都傻眼了,做饭需要这么费劲吗?在众人看来,能这样做的应该都是美味珍馐才是,那可是权贵才这样吃的。毕竟在这个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做饭就仅仅是把东西煮熟而已,而吃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至于朱老六更是眼睛都不带眨的看着李初一的每一个动作,生怕漏掉了什么,李初一的做法好像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一扇神秘未知的门。

        李初一把除味后的猪头肉放在锅里,加上水,再放入另一份葱姜蒜以及八角、茴香等材料,然后吩咐人用大火开始煮。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时锅里已经飘出肉的香味,等肉煮熟后,李初一打开锅盖,肉味夹杂着作料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

        香味勾引着每个人肚子里的馋虫,周围看着的人口水都快流出来,眼睛死死盯着锅里的肉,眼珠子都不带眨的,正怕一个不小心肉自己飞走了。

        张熊和崔意都已经准备上手开始准备吃了,可是李初一拦住他们,李初一把煮熟的肉切成很规则的片,整整齐齐得放在类似于盘子的陶制器皿里,然后在中间放些葱段点缀,最后才把调好汁液均匀的撒在上面才停手。

        “好了”李初一转过身说道。

        话音刚落,一群人蜂拥而至,还没疯李初一反应过来,刚切好的这盘肉瞬间就没了。

        猪肉原本的肉香味再加上汁液的酸辣味,两样混合在一起充分**着每个人的味蕾,与想象的不同,李初一做的猪肉没有一丝的腥臊味,有的只是留于唇齿之间的香味。

        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是拼命把肉往自己嘴里塞,还好李初一有先见之命,只切了一部分肉,看着众人哄抢刚才那一盘,鸡贼的李初一悄悄的切好另一盘,盛了一碗蒸好的粟米,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大快朵颐。

        因为没有后世的作料齐全,所以味道也差了点,不过李初一仍然吃的津津有味,作为一个吃货,李初一感觉能吃到这样的饭,真是人生一大幸福,嗯,这才能辈定义为饭,李初一在心里想道。

        “隔”,虎子长长的打了一个饱嗝,意犹未尽的看了看已经空掉的盘子,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嘴边残留的油渍,似乎还回味在其中。虎子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吃饱喝足的张熊和崔意走到李初一身边,一屁股坐在旁边,张熊道:“初一,要是你每天都能给俺做这样的饭,你叫俺干啥俺干啥,这是俺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李初一,要不你去我那队,只要你能天天给我坐这样的饭,我就让你当队正”崔意道。

        “那你怎么办?”李初一。

        “我给你当副队正”崔意道。

        “李初一,来我这里,我不仅让你当队正,我还。。。”张熊

        “狗熊,你故意的吧”崔意

        “俺就是故意的,咋滴,你能这样,俺咋不能了”张熊。

        “。。。。”

        李初一很无语,这两个人果然是说不到两句就开始互相挤兑,不胜其扰的李初一果断选择直接抽身从他们中间离开。

        李初一走到厨房前面,吩咐了一声朱老六让他明天多留些猪排骨,明天拿来炖汤,现在对于李初一的话,朱老六自然是无不应允,连连点头答应道。

        李初一靠一顿猪头饭成功征服了所有人的胃,所以几颗猪头也算物有所值了。

        。。。。。。。。。

        江东,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间,一个头戴幅巾,身段短衣手拄拐杖的老者正穿梭在期间,旁边的人见到这位老者都纷纷行礼。

        他正是大隋的皇帝杨广,这位曾经雄心勃勃要将大隋带入一个比他父亲更加强盛的时代的帝王终究是老了,酒色早已经掏空了他身子,当年平陈时上马控弦的雄姿到现在只存在于记忆当中。

        到处的叛乱已经将大隋打的支离破碎,这个按照他的意志去缔造的帝国如今正在分崩离析,他有心去消灭那些叛逆,却无力这么做。

        如今偏居江东一隅之地,又有什么用,于是他开始更加沉迷于酒色,每天都要换一个美人,每天都要品尝不一样的美酒佳肴,除此之外他每天都要抽出不少时间来回走走。

        好像是要和这个时间做最后的离别,他贪恋的看着这四周的景象,唯恐没有看够,偶尔他也会登上高楼,向西眺望,没有人知道他在看什么,没有人能读懂他的内心。

        他骄傲,不满二十岁率军平陈,为大隋荡平最后一个障碍,他主政江南十年,招揽士人,推广文教,誉满江南。

        他自负,他认为他可以将大隋带入更加强盛的时代,于是一手推动废除大哥杨勇,继位后,像是为了着急向天下人显示他继位是多么的正确,不顾民力修运河,建东都,巡张掖,征高句丽。

        他的骄傲和自负不容许他去低头,哪怕今日看过来他错了,过于急于求成了,他不会去低头看那些死在运河边的民夫尸体一眼,也不会去理会东都宫殿边嗷嗷待哺孩童的哭声,更不会想那些埋在异国他乡无数将士英魂的怒吼,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骄傲和自负,更因为他是一个皇帝。

        二月的江都已经下了一场小雨,黄昏早已经过去,夜里凉意已经下来,登高远眺的他终究是感到了一丝冷意,于是快步的朝宫殿内走去。

        似乎是厌倦了每日美人环绕,杨广终于想起他的结妻子萧皇后,于是今晚他驾临萧后的寝宫,按照每日的习惯,在用完膳后,他总会拿起随身携带的金龟卜上一卦。

        也许是今日心情烦躁,今日卜出来的卦象似乎是太好,坐在铜镜前,杨广接过侍女手里的酒一饮而就,而后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着自己的脖子,转过头来问坐在床边的萧后:“这大好的头颅,该有谁斩下来呢”

        听到杨广的话,旁边的侍女立马全部跪在那里战战兢兢的不敢抬头说话,萧后很诧异的问:“陛下为何这样说”

        杨广笑着用当地的方言道:“贵贱苦乐本就是循环更替,又有什么好伤感的?外间有不少人算计侬,可那又如何,侬(我)不至于成为长城公陈叔宝,你也不失为沈后,侬们姑且只管享乐饮酒吧!”

        却是没有想到能写出饮马长城窟行那样奔放诗句的杨广,却在晚年用吴侬软语来评价自己,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这样看来,一颗猪头和一颗人头同样要被斩下来,又有什么区别呢?,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这颗项上人头还没有一颗猪头来的更有价值

        各位新年快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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